以案促改是一体推进“三不腐”的有力抓手。扬州经开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查改治同步发力,在严肃查处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基础上,着力发现腐败背后的问题根源,深入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,深化以案促改,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。
紧盯关键,严管任性用权
关键少数尤其是“一把手”掌握重要权力,既能成为领头羊,也可能成为污染源,推动关键少数规范用权、廉洁履职是以案促改的关键。经开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国企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、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、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职能定位,监督完善“党委前置把关清单”“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”“经理层经营权限清单”,构建协调运转、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,力求各治理主体不缺位、不越位、不错位。同时,督促推动国企严格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,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,强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程序,加强对下级“一把手”监督谈话,动态掌握“一把手”履职情况,防止权力失控、行为失范。
靶向施策,防范廉政风险
从查办案件情况看,国企廉政风险点多集中在经营、资金等环节。为此,经开区纪检监察机关专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,推动国企围绕招标采购、工程建设、资金兑付等风险突出领域,形成一套运行更加科学、约束更加具体的企业管理办法。招投标上,推动制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,全面取消并坚决防范各类“土规定”,严格过程管理,确保招投标阳光透明、公平合理、依法依规。针对工程项目肢解、转包等问题,推动出台防范治理指导意见,强化工程项目合规性管理。针对资金拨付乱象,建立“四先四后”制度,所有集中付款须经项目责任单位集体研究、报领导签批后执行。此外,纪审联动开展经营性资产租赁、融资等专项审计,控制经营风险。
教育铸魂,激活内生免疫
警示教育是以案促改的“催化剂”。经开区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抓好日常监督管理,督促国企干部职工不在小事上失察、不在小节上失守、不在小利上失足。探索将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建立落实反思制度有机结合,督促国企围绕典型案件召开以案促改专题反思会,深入查找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,抓好整改,及时堵塞漏洞、健全制度机制。坚持自律与他律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,推动在国企系统内开展“作风转变”行动,通过旁听国资国企领域典型案件庭审,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,观看警示教育片,让国企人员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受警醒、明底线、知敬畏配资平台投资,把铁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。